房地产评估业务,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估价,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估价。
房地产评估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接受委托,并签订评估委托书后,需注意以下几点:
(1)确认评估对象:确认估价项目类型、范围、位置、权利状况及价值时点等;
(2)确定委估者委托估价的目的:为委托方确定房屋征收价格提供价值参考;
(3)确定估价条件:估价条件不同则所评估的价格类型也不相同。估价条件包括价值时点、估价日期等基本项目。
2、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主要包括拟选定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人员安排、作业步骤和时间进度安排。对技术复杂、工作量大或时间紧迫的估价项目,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说明情况,申请调配人员,以保证按照协议要求交付报告。
3、实地查勘
实地查勘是估价程序中正确认识估价对象的必要步骤。不论何种估价目的和估价项目类型,存档的估价报告必须附有《房地产估价现场查勘表》和现场照片,并由查勘人、委托方相关人员在查勘表上签字
4、估价方法选用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对同一对象进行估价,宜选用两种以上的估价方法,有条件采用比较法的,应以比较法为主要估价方法。
5、估价结果确定
重点是当采用不同估价方法时的估价结果有明显偏差时,对所选取的估价参数、基础数据、计算过程、估价方法等的核查,最终使估价结果达到客观、公正、合理。
6、估价报告撰写
各业务部门必须采用公司根据规范要求制定的统一报告格式。
估价报告的撰写形式,应根据估价对象评估价值大小、估价目的的不同和估价对象类型分别采用自由式、固定式两种。可参照以下标准采用:
1)固定式报告
a)类似交易实例较多的单宗房地产估价;
b)类似交易实例较多的多宗房地产估价;
c)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除必须采用自由式格式以外的各种类型的房地产估价;
2)自由式报告
a)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各种类型的房地产估价;
b)无法搜集类似交易实例、用途特殊单一的各类房地产估价;
7、估价报告的组成和内容
1)估价技术报告要求:
a)固定式报告的技术报告,主要体现实例来源和测算过程,并对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按季度进行市场背景分析。
b)自由式报告的技术报告,要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中规定项目进行分析和测算。
2)报告的编号和要求:
公司的估价报告编号要规范统一,具体要求如下:
XXXXX评字第[20XX]XXXXXXX号
3)报告及附件的纸张必须A4纸打印或复印。
8、估价报告的复核
具体要求见“二、估价报告的复核制度”。
9、估价报告交付
房地产估价报告一般只交付委托方估价结果报告,技术报告存档。报告交付时,应由委托方在签收栏内签字。
出具报告的份数要求:
1)技术报告一份;
2)结果报告的份数,一般根据估价目的和当地对报告的使用份数惯例确定,除存档的一份报告外,给委托方的份数按行业惯例决定。
10、估价报告存档。
11、完善业务流程单。
12、估价操作项目总结:仅适应于自由式估价报告,由项目负责人和报告撰写人对报告形成过程中出现的难以准确把握的技术问题、项目的特殊性及对报告的整体评价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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